top of page

纽约州对某些投资顾问相关人员和中介提出了新的注册和考试要求

2024-09-24 11:37:45

自2021年2月1日起,《纽约投资顾问法》修正案(“修正案”)要求与投资顾问有关联的某些人员满足新的注册和考试要求。该修正案主要影响以下三类人。
对于纽约州注册投资顾问(“纽约州注册顾问”)来说,该修正案的要求适用于其代表(“NY IAR”),负责人和监督人。NY IAR是指代表纽约州注册顾问从事纽约法定义下构成投资顾问的活动的个人。“负责人”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纽约州注册顾问的个人或实体。“监督人”是指直接监督一个或多个NY IAR的个人。
对于证监会注册投资顾问(“ 证监会注册顾问”)来说,该修正案的要求只有在证监会注册顾问代表(“Federal IAR”)在纽约州内代表证监会注册顾问进行活动并且满足1940年《投资顾问法》下对投资顾问代表的定义时才适用于这些Federal IAR。
对于中介来说,如果这些中介必须在纽约州内注册为投资顾问,那么该修正案的要求适用于其代表,负责人和监督人。这里的 “中介”指主要通过介绍潜在投资人或投资人给纽约州注册顾问或证监会注册顾问来收取报酬并以此作为主要业务的个人或实体。
上述人员在纽约的注册应通过在线投资顾问注册存管系统提交U4表格并支付200美元申请费来进行,并通过(i)系列65考试,或者(ii)证券行业基础考试,系列7考试和系列66考试这三门来满足考试要求。
这些人员如果在修正案生效之日前已在纽约从事投资顾问活动至少两年,已在另一个州注册,或者持有特定的证书可以申请豁免部分要求。

订阅我们的新闻

650-513-2555

Copyright © 2020-2024.To Magstone Law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