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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诚法律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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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 CFIUS《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下的美国公民敏感个人数据
2024年9月24日 2020年1月13日,美国财政部颁布了两项《最终规则》以实施《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以下简称为“ FIRRMA”)。《最终规则》扩大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为“ CFIUS”)的管辖范围,以审查对于涉及关键技术、关键基础设施或敏感个人数据的美国企业(以下简称为“ TID美国企业” )的非控制性外国投资。 -
第三期 CFIUS《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下的关键基础设施
2024年9月24日 2020年1月13日,美国财政部颁布实施了《2018年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以下简称为“FIRRMA”)的最终法规(以下简称为“最终法规”)。最终法规扩大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为“CFIUS”)的管辖范围,以便其对涉及关键技术、关键基础设施或敏感个人数据相关的美国企业(以下简称为“TID美国企业”)的外国投资进行审查。 -
第二期 CFIUS《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下的基金豁免
2024年9月24日 2020年1月13日,美国财政部颁布了进一步实施《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以下简称为“FIRRMA”)的最终法规(以下简称为“最终法规”,与FIRRMA并称为“CFIUS法规”)。最终法规扩大了须经CFIUS审查的投资类型,包括对与关键技术、关键基础设施或敏感个人数据相关的美国企业(以下简称为“TID美国企业”)的“覆盖投资”。 -
第一期 美国财政部发布有关改革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最终规定
2024年9月24日 2020年1月13日,美国财政部发布了两项法规(《有关外国人在美进行部分类型投资的规定(美国联邦法规第31篇第800部分)》和《有关外国人在美进行部分不动产交易的规定(美国联邦法规第31篇第802部分)》,以下并称为“法规”),以进一步实施《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以下简称为“FIRRMA”),“加强和现代化”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为“CFIUS”)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 -
拜登政府瞄准让中国电子商务公司受益的贸易规则漏洞
2024年9月24日 拜登政府于9月13日宣布,将针对有利于中国电商公司(如Shein和Temu)的贸易漏洞采取措施。Shein和Temu等中国电子商务公司受益于美国贸易法中的“低价值商品免税额”条款。根据这项法律,寄往美国的商品若其市场零售价低于 800 美元,便可免征进口关税和手续费。此外,与通常的商业货物相比,这些货物面临的审查力度也较低。 -
美国商务部公布拟议新规,拟审查“信息和通信技术与服务”相关交易
2024年9月24日 2019年11月27日,美国商务部提出了用于实施同年五月颁布的《确保信息通信技术与服务供应链安全》(第13873号行政令)的拟议新规(“新规”)。新规拟就商务部如何审查对美国国家安全或个体产生不当或不可接受风险的信息和通信技术与服务相关交易作出多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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